2016年7月21日 星期四

南海仲裁中的「中國的台灣當局」與台灣立國途徑



南海仲裁中的「中國的台灣當局」與台灣立國途徑
2016-07-20 10:49
梁文韜   英國牛津大學政治學博士,專攻政治哲學、思想史及國際關係理論,現為台灣國立成功大學政治系暨政治經濟硏究所專任教授。梁教授早年畢業於香港大學電子及電機工程系,畢業後轉攻哲學及政治。
菲律賓提出的南海仲裁案宣判日前引起國際關注,被認為作為利害關係者的台灣人該如何看待?最根本的問題其實是台澎金馬在國際的地位,仲裁案中使用「中國的台灣當局」引起島內一片嘩然及不解,這是由於台灣民眾大多被流亡來台的國民黨所矇蔽所致。批評「中國的台灣當局」乃矮化國格的朝野共識只是一個愚民的說辭,「台灣當局」(或稱台灣治理當局)素來就是國際間對管治台灣的治理團體之正式稱呼,而「中國的」正是指這統治團體是蔣氏軍事集團1949前派來或之後帶來的。
中華民國在台北政府之臨時性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蔣介石領導的軍事集團按照盟軍指示,接受日本在台灣的軍隊投降。1947年「行憲」後正要成立中華民國,但內戰的出現顯示中共及不少中國人根本並不認同中華民國;與此同時,蔣氏軍事集團在台灣掌控的治理當局加強對台澎的高壓政治宰制,二二八及之後的一連串鎮壓事件正是反映台灣人民對外來者苛政之反抗。當年的殘暴政治集團為了正當化其存在,一直從事政治宣傳,把來台接受日軍投降操弄為「接收」及「光復」台灣。及後蔣介石軍事集團內戰潰敗後逃難來台,並把中華民國政府暫時設立在台北,更實施三十多年戒嚴下的白色恐怖統治。
台灣治理當局的名稱從取代日本時代「臺灣總督府」之「行政長官公署」,到後來在二二八後成立的「臺灣省政府」,再到流亡來台的國民黨所帶來之中華民國在台北政府,這些轉變對國際社會而言,都無法改變其作為治理當局的屬性及其臨時性質。蔣氏軍事集團逃難到台灣之時,日本沒有放棄台澎主權,在1952年舊金山和約締結之後被放棄的台澎主權之歸屬對國際社會來說至今仍然未定。這次仲裁無疑是再次確認台澎主權未定論及台灣當局代管論。
國民黨刻意批評海牙法庭損害國格是可以理解的,戰後擅自以臺灣省政府名義取代原代管機關行政長官公署,因內戰敗逃而流亡來台後黨國不分的蔣氏軍事集團以中華民國在台北臨時政府取代臺灣省政府,所作所為就是要將台澎竊占,據為己有,這些卻毫無正當性可言。中華民國沒有像中共所認為是已經亡國的國家,其實然主權仍然有金門、馬祖,或許也可以包括釣魚臺及南海,但其對台澎是沒有擁有實然主權的,更遑論法理主權,只有盗取來的治權。在南海仲裁中,中華民國的確被認定沒有南海黃岩島附近海域的主權,國民黨當然可以抗議,但這跟降低國格無關,但民進黨要跟著起鬨嗎?國際社會只認識到目前的中華民國在台北臨時政府是台灣治理當局,大家可以設想台灣人已經有自己的國家而中華民國正式政府已經在金門成立,那麼南海主權問題只會是設在金門的中華民國政府之事。
如何仿效巴勒斯坦國族當局確立主權獨立國家?
民進黨目前採用二十年前的李登輝路線,大搞兩個中國,試圖一廂情願地告訴台灣人「中華民國在台灣,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其中最重要的說法是台灣人可以直選領導人,有自己的軍隊,也有護照,所以就是一個主權國家。也許大家可以參考巴勒斯坦的立國關鍵一刻,即使在美國及以色列等九國反對下,聯合國大會在20121129日以壓倒性的136票數通過67/19決議案通過巴勒斯坦成為非成員觀察員國家(non-member observer state),享有跟中立國梵帝崗一樣的地位。
簡單來說,巴勒斯坦自此成為被國際認同的主權獨立國家,在此之前,他們是巴勒斯坦國族當局,有軍隊,也民選總統及立法委員,更有連美國都承認為旅遊文件的護照,但都只是一個治理當局,而不是主權獨立國家。台灣人可以直選領導人及立法委員並不代表台灣成為了主權獨立國家,充其量只能視為賦予中華民國在台北臨時政府作為台灣治理當局的正當性,但這根本不牽涉未有定案的台澎主權。
馬政府曾經宣稱不參與南海仲裁,實情是中華民國在台北臨時政府根本沒有資格參與國際仲裁。巴勒斯坦立國後才能參與國際法庭的仲裁,目前的情況是一方面被美國人對其過去的恐怖攻擊提告,另方面自己則去告以色列犯下戰爭罪行。時空背景不同,台灣不會也不能走跟巴勒斯坦完全一樣的立國之路。其中一種途徑是在成立台灣自治政府的同時,讓中華民國到金馬成立正式政府,台灣自治政府先爭取成為聯合國永久觀察員(permanent observer),再仿效梵帝崗宣布成為中立國,並在爭取一定數量邦交國的同時申請進一步成為非成員觀察國,成功後就會享有跟梵帝崗及巴勒斯坦一樣的主權獨立國家地位,完成台灣人立國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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